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查財產如何準確查到目標對象所有財產明細?



台灣是個對人民隱私極為注重的國家,舉凡個人戶籍地址、收入、土地房屋、有價證券等個人資訊都受到個資法的保護,除了相關的政府機構為了業務執行擁有訂閱權利之外,一般民眾就算是親戚也無法調閱他人的財產明細的,但生活中卻存在著許多需要查詢目標對象財產的時候,最常發生的就是對方借錢不還惡意拖欠債款,這種時候我們有哪些途徑可以查財產呢?
本篇文章告訴你「一般人可以查詢誰的財產」、「怎麼查財產」!




在了解財產怎麼查之前要對查財產先有正確觀念,「沒有一個政府機關可以提供當事人所有財產明細」,簡單說就是政府各個機關都是獨立運行的,舉例來說國稅局只能查所得跟財產歸屬清單、車輛資料要到監理站才能查,因此千萬不要以為跑一趟國稅局就可以知道對方所有財產了!

財產查詢方式
查財產會根據查詢對象的不同而有不一樣的程序,我們可以將財產查詢流程依照查詢對象分為「本人」、「配偶或子女」、「受委託人」、「債務人」四大類:


1. 查詢本人:
查詢本人財產的流程是最簡易的,只要用自然人憑證或是已在健保網站註冊的健保卡,到「電子文件稅務入口網」就可以線上查詢財產所得,房屋土地則是到「全國地政電子謄本系統」查詢;汽車、存款、有價證券同樣是到該機構的網站就可以做查詢。如果沒有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尚未註冊的話,也可以持本人的身份證、印章臨櫃查詢。


2. 配偶或子女財產:
配偶與子女也是相對容易查財產的對象,但要注意的是子女僅限於「未成年(18歲)子女」,當子女年滿18歲之後在法律上就視為完全行為能力者,此時父母就不再有查詢其名下財產的權利了。查詢配偶與未成年子女名下財產必須到國稅局臨櫃辦理,並且須持有配偶與當事人的身分證、印章、事先填寫簽名的委任書、戶口名簿才能夠才查詢財產所得資料,所有證」都必須是正本,使用影本不能查財產。
除了所得財產之外,如果想要查詢配偶或未成年子女的名下房屋、土地、有價證券等資料,則一律視為「代理人」查詢。


3. 代理人查詢財產:
政府為了保護民眾的個資安全,對代理人查財產的規定是相當嚴格,各個政府單位如國稅局、地政機關、監理機關與民間金融機構、證券機構對委託代理人查財產的規定都不太一樣,很難一言以蔽之也不適合在本文長篇大論,但在這邊提供大家一個大原則,基本上代理人查財產時一定會被要求以出示以下證件:


委託人:事先簽章的委任書、身分證正本、印章
代理人:身分證正本、印章、有委託人簽章的委任書

作者建議
查財產下載該單位委任書時可以一同確認該機構要求的證件。

4. 查詢債務人財產:
想要查詢債務人的名下財產的話,就要先取得自己是債權人的證明,然而並不是隨便一張借據、切約、支票就可以證明自己是債權人,在法律上只有「執行名義證明書」才能證明你是債權人!執行名義證明書包含:終審的民事判決確定證明書、支付命令確定證明書、債權憑證、司法機關核發的假扣押裁判、法院或調解委員會核發的調解書等法律文件,而這些文件都是需要向法院聲請或透過司法機構調解、訴訟才能取得。
債權人只要持本人身分證正本、印章、執行名義證明書就可以向各政府機關申請債務人清單,若是要請代理人待為申請的話,除了以上證件之外還需要有委託人簽章的委任書以及代理人身份證、印章。

不過即使是代理人也不能夠在同一個單位查詢債務人所有財產,作者建議債權人從以下三個政府機關查財產會更有效率:

債務人所在地國稅局:可以查詢債務人該年度「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」、「財產歸屬清單」

債務人所在地法院:可以查詢債務人的勞保投保資料以及名下的郵局開戶資料、股票證券商集保帳戶明細。

監理站:可以查詢債務人名下的車輛資料。




查財產是一件費力耗時的事情,不僅要填寫各種表單還得到各個政府機關臨櫃申請,除此之外財產查詢的相關規定也會隨著政府的法規改變,因此申請前不妨先撥電話詢問再次確認需要攜帶哪些證件,避免白跑一趟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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