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簡單說「侵害配偶權」是什麼呢?律師要來告訴您



隨著我們社會的深刻變化,人們價值觀的多元化發展以及各種不良因素的影響


人們的婚姻家庭觀念、夫妻關係發生了重大變化,涉及婚姻的第三方數量也在不斷增加。重婚並不少見。處處都有“小妾”現象;妃嬪姦情時有發生,逐漸隱匿。轉向宣傳。但是,由於我國現行的《婚姻法》等法律,對於第三人侵害配偶權利的民事責任,並沒有明文規定。

讓夫妻無過錯的一方陷入無奈的困境,無法尋求有效的法律救濟

第三方的對外侵權行為無法有效制止,不利於保護合法婚姻關係,不利於懲罰第三方。筆者對第三人侵害配偶權利的行為進行了單獨專題研究,詳細論述了配偶權利的涵義,分析了配偶權利的特點是主體明確、客體特殊、關係特殊。 ,以及存在的持續時間。明確配偶權的內容包括配偶姓名權和居住地確定權。

同居請求權、忠實請求權、支持幫助權、家庭代理權。論侵害配偶權利的形式

結合現行立法情況,分析了第三人侵害配偶權利的構成要件。第三者侵害配偶權利是在合法婚姻關係期間。實施通姦、同居、重婚等行為,致使一方違反配偶的同居義務和忠誠義務,同時侵犯配偶的身份和另一方的利益,導致關係出現裂痕夫妻之間,甚至破裂,損害正常的婚姻關係。侵害配偶權是特定主體在特定主觀故意控制下做出的,對事實造成特定損害的行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