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離婚程序-台灣的離婚程序太簡單?

太容易完成離婚程序?
結婚的時候需要結婚證人,也因為過去宴客結婚制影響,許多人認為結婚就是喜事,要越多人知道越好,但是卻不見得知道,離婚要走離婚程序也是需要離婚證人的。即使現在已經是相當開放且文明的社會,許多觀念仍然難以改變,認為離婚是負面的、是會給其他人觸霉頭的事的人還是很多,加上不想讓親友擔心,希望離婚可以夫妻兩個人自行處理,不要驚擾到親友的夫妻不少。

由於台灣夫妻的離婚率太高,讓不少人都相當懷疑在台灣的離婚程序是不是太容易完成?否則怎麼會每間隔不到十分鐘就有夫妻離婚?難道任何的離婚理由都可以被接受、可以走完離婚程序順利離婚?如果夫妻是協議離婚,無論理由多麼離譜,都沒有人可以阻止,但是協議離婚也並非完全沒有條件,除了夫妻二人必須要簽訂離婚協議書,被接受、可以走完離婚程序順利離婚還得要找兩個離婚證人,成年、具有判斷能力,確認夫妻二人的離婚意願,並在協議書上簽名,再辦理離婚登記,才算是完成離婚。https://www.fuyen.com.tw/lawyer-4.html

協議離婚的夫妻,需要找來兩位成年又具有判斷能力的男女確認離婚意願,是為了避免有一方是遭到強迫離婚的,然而不想要找離婚證人,請離婚公證人做離婚公證也是可行的。有任何關於離婚的問題,就到大愛徵信社做離婚諮詢,了解離婚程序以外,也有提供離婚證人服務。